
THORNE & DERRICK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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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包括石油/天然氣鑽井平台、煉油廠、化學生產設施、易燃液體儲存設施、燃料運輸、加油站、油漆生產、造紙廠等設施,但此清單並非詳盡無遺,許多新區域可能會被重新歸類為危險區域。「危險區域」指大氣中含有或可能,含有足夠數量的易燃或易爆氣體、粉塵或蒸氣的區域。在這樣的大氣中,只要滿足三個基本條件,就可能發生火災或爆炸。這通常被稱為「危險區域」或「燃燒」三角。
危險區域
為了保護裝置免受潛在爆炸的影響,需要對潛在危險區域進行分析和分類。這樣做的目的是確保正確選擇和安裝設備,最終防止爆炸並確保生命安全。裝置分類的方法可能因地理而異,但通常主要有兩種分類類型。在採用 IEC(國際電工委員會)理念的國家/地區,這稱為分區;而在北美,裝置則按類別、分部和組別進行分類,以確定所需的安全等級。
危險區域分類
IEC 和 ATEX 標準
危險區域的定義主要基於三個標準:
- 危險類型(類別,英文以 groups 稱之)
- 危險物質的自燃溫度(溫度或「T」級)
- 危險物質達到可燃濃度的可能性(區域,英文以 zones 稱之)
危險類型
危險類型包括氣體、蒸汽、粉塵或纖維。
這些危險區域的分類,主要根據其屬於採礦業或地面工業分為兩類。定義如下:
I 類 - 用於易受瓦斯影響的礦井,和地下設施的電氣設備;
II 類和 III 類 - 用於地面設施的電氣設備
II 類和 III 類根據危險程度進一步細分。II 類氣體根據點燃該氣體,與空氣形成的最具爆炸性的混合物,所需的能量進行分組。III 類粉塵根據其預期使用的爆炸性環境的性質進行細分。
採礦場域 | 地面工業場域 | |||
第一類 | 第二類 | 第三類 | ||
易受甲烷影響的礦井電氣設備 | 爆炸性氣體環境中所用的電氣設備 | 爆炸性粉塵環境中所用的電氣設備 | ||
細分區 | 燃點能量 | 細分區 | 爆炸性氣體 | |
II 類 A 區 | 260 微焦耳 | III 類 A 區 | 可燃性浮塵物 | |
II 類 B 區 | 95 微焦耳 | III 類 B 區 | 非導電性粉塵 | |
II 類 C 區 | 18 微焦耳 | III 類 C 區 | 導電性粉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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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溫度或「T」級
氣體的危險等級從 IIA 組遞增至 IIC 組,其中以 IIC 組最為嚴重。該組中的物質極易點燃,其中氫氣的點燃風險最高。溫度等級或 T 級基於氣體的自燃溫度,詳情如下。
第 II 類 - 常見易燃氣體和蒸汽的設備組和溫度等級
天然氣類 | 溫度等級 |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
I 類 | 甲烷 | |||||
I 類 A 區 | 丙酮 | 乙醇 | 柴油 | 乙醛 | ||
甲烷 | 環己烷 | 飛機燃料 | ||||
乙烷 | 丙醇2 | 燃油 | ||||
苯 | 正丁醇 | 正己烷 | ||||
甲醇 | 正丁烷 | 庚烷 | ||||
甲苯 | 煤油 | |||||
丙烷 | ||||||
醋酸 | ||||||
氨 | ||||||
I 類 B 區 | 煤氣 | 乙二醇 | 乙基甲基醚 | |||
環氧乙烷 | 硫化氫 | |||||
丙醇1 | 四氫呋喃 | |||||
甲基乙基酮 | ||||||
I 類 C 區 | 氫氣 | 乙炔 | ||||
第 II 類電氣設備的溫度等級
第二組溫度等級 | ||
T 等級 | 最高表面溫度 | 燃點溫度 |
T1 | 450°C | > 450°C |
T2 | 300°C | > 300ºC ≤ 450ºC |
T3 | 200°C | > 200ºC ≤ 300ºC |
T4 | 130°C | > 130ºC ≤ 200ºC |
T5 | 100°C | > 100ºC ≤ 135ºC |
T6 | 85°C | > 85ºC ≤ 100ºC |
如果有危險,則裝置內使用的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T」級標準,以保持完整性。例如,如果危險氣體是氫氣,則所有使用的設備必須符合「T6」等級。這意味著所有危險區域設備的表面溫度不得超過 85°C。任何表面溫度超過 85°C 的危險區域設備不得使用,因為這會點燃空氣中的氫氣,增加爆炸的可能性。
第 III 類 - 常見易燃粉塵和纖維的設備組和溫度等級
當考慮有粉塵自燃爆炸風險的裝置時,所用設備的分類方式,與氣體設備的分類方式大致相同。任何設備都不應安裝在,表面溫度高於特定危險的自燃溫度的地方。以下是一些常見的粉塵危險,及其最低自燃溫度。
常見易燃粉塵和纖維的燃點溫度 | ||
材料 | 燃點溫度 | |
雲 | 層 | |
煤塵 | 380°C | 225°C |
聚乙烯 | 420°C | (熔融) |
甲基纖維素 | 420°C | 320°C |
澱粉 | 460°C | 435°C |
麵粉 | 490°C | 340°C |
糖 | 490°C | 460°C |
穀物灰塵 | 510°C | 300°C |
酚醛樹脂 | 530°C | > 450°C |
鋁 | 590°C | > 450°C |
聚氯乙烯 | 700°C | > 450°C |
煤煙 | 810°C | 570°C |
危險發生的可能性
危險物質濃度達到足以引發燃點的可能性,因地點而異。對於大多數設施而言,這種風險取決於危險物質(氣體、蒸汽、粉塵或纖維)存在的時間。為了對這種危險進行分類,設施會根據危險物質存在的時間長短,劃分為不同的風險區域。這些區域(Area)被稱為區域(Zone)。對於氣體、蒸氣、粉塵和纖維,則分為三個區域。
區域 0 | 區域 1 | 區域 2
煤氣 | 塵埃 | 危險區的區域特徵 |
0區 | 20區 | 危險氣氛極有可能存在,並且可能存在很長時間(每年>1000小時),甚至持續存在 |
1區 | 21區 | 危險氣氛是可能的,但不太可能長期存在(>每年10小時 <1000小時) |
2區 | 22區 | 危險氣氛不太可能在正常執行中存在,或者不經常出現,而且時間很短(每年<10小時) |
防爆概念
在這些危險區域內,可以使用不同類型的設備,來確保消除或大幅降低爆炸風險。這些設備的設計和製造,必須符合特定的結構參數,即所謂的防護概念。這些概念主要分為四種方法。下麵報導將詳細介紹這些方法,並對其中一些概念進行簡要說明:
|
防爆方法的類型 |
裝置等級 |
描述 |
國際標準 |
適合區域 |
|
目的在防止潛在的燃點發生 |
EX e |
提高安全性 |
IEC 60079-7 |
1, 2 |
|
EX nA |
n 型保護 |
IEC 60079-15 |
2 |
|
|
目的在限制裝置的燃點能量 |
EX ia |
內在安全「ia」 |
IEC 60079-11 |
0, 1, 2 |
|
EX ib |
內在安全「ib」 |
IEC 60079-11 |
1, 2 |
|
|
EX ic |
內在安全「ic」 |
IEC 60079-11 |
2 |
|
|
EX nL |
n 型保護 |
IEC 60079-15 |
2 |
|
|
目的在防止爆炸性氣體接觸燃點源 |
EX p |
清洗/加壓保護 |
IEC 60079-2標準 |
1, 2 |
|
EX px |
清洗/加壓保護「px」 |
IEC 60079-2 |
1, 2 |
|
|
EX py |
清洗/加壓保護「py」 |
IEC 60079-2 |
1, 2 |
|
|
EX pz |
清洗/加壓保護「pz」 |
IEC 60079-2 |
2 |
|
|
EX m |
封裝 |
IEC 60079-18 |
1, 2 |
|
|
EX ma |
封裝 |
IEC 60079-18 |
0, 1, 2 |
|
|
EX mb |
封裝 |
IEC 60079-18 |
1, 2 |
|
|
EX o |
油浸 |
IEC 60079-18 |
1, 2 |
|
|
EX nR |
n 型保護 |
IEC 60079-15 |
2 |
|
|
目的在防止火源逸出到設備外部 |
EX d |
防火保護 |
IEC 60079-1號 |
1, 2 |
|
EX q |
砂/粉(石英)填充 |
IEC 60079-5標準 |
1, 2 |
|
|
EX nC |
n 型保護 |
IEC 60079-15 |
2 |
|
|
特殊的 |
EX s |
特殊保護 |
參見IEC 60079-0 |
0, 1, 2 |
Ex i 內部安全
Ex i 是一種防爆概念,將設備內部的電能,限制在可能引起燃點的水準以下,或限制危險區域設備表面的加熱。Ex i 防爆主要有兩種子類型,即「ia」和「ib」。 「ia」型防爆允許在運作過程中,發生兩次故障;「ib」型防爆允許在運作過程中發生一次故障。
Ex d 隔爆
可能引起爆炸的設備被封裝在一個外殼內,該外殼能夠承受爆炸威力,並防止危險氣體向外部環境擴散。Ex d 隔爆型防爆方法,還能防止危險氣體進入外殼,並接觸設備。
Ex m 封裝
Ex m 是一種防爆概念,即將可能引發燃點火的設備,封裝在化合物或樹脂中,以防止其與爆炸性氣體接觸。該概念還限制了設備,在正常工作條件下的表面溫度。
Ex e 增安型
Ex e 是一種應用於裝置的防爆概念,目的在增強安全性,防止危險區域電氣設備,可能產生的過高溫度和火花。通常會產生火花的設備,不在此保護方法範圍內。
Ex p 加壓
一種工藝可確保 Ex p 外殼內的壓力,足以防止可燃氣體、蒸氣、粉塵或纖維進入,並防止可能發生的燃點。另一種製程則維持恆定的空氣(或惰性氣體)流動,稀釋並帶走任何潛在的爆炸性氣體。
防爆油浸
所有可能產生火花,並可能引起燃點的設備,都應浸入保護性液體或油中。油可提供絕緣措施,防止起火。
Ex q 粉末填充
所有可能產生電火花的設備,都封裝在充滿石英,或玻璃粉末顆粒的外殼內。粉末填充,可防止起火的可能性。
Ex n 無火花型
一種防爆類型,採取預防措施,使危險區域內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氣設備,不會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此類型可進一步分為以下幾類:
Ex nA - 建築中使用的組件為非火花型
Ex nC - 建築中使用的組件為非易燃型
Ex nR - 建築中使用的組件被緊密的密封,以限制通氣並防止火花
Ex nL - 建築中使用的組件,所含能量不足以引起火花
Ex s 特殊防爆
顧名思義,這種防爆方法沒有特定的參數或施工規則。本質上,它是指任何能夠提供預定安全等級,以確保不存在燃點可能性的防爆方法。因此,它不屬於任何特定的防爆方法,實際上可能是多種防爆方法的組合。
侵入防護
危險區域設備防護的另一個考慮因素,是防止固體異物和水的侵入。這稱為侵入防護等級,通常稱為 IP 代碼。侵入防護等級的相關標準是 IEC 60529。在該標準中定義的 IP 碼概述如下:
|
第1個數字 |
保護程度 |
第2個數字 |
保護程度 |
|
0 |
對固體物體沒有任何保護 |
0 |
完全沒有防止水進入的保護 |
|
1 |
防止直徑大於 50 mm 的固體物體 |
1 |
防止水滴掉落 |
|
2 |
防止直徑大於 12.5 mm 的固體物體 |
2 |
防止水滴以高達 15° 的角度落下 |
|
3 |
防止直徑大於 2.5 mm 的固體物體 |
3 |
防止以高達 60° 的角度噴水 |
|
4 |
防止直徑大於 1.0 mm 的固體物體 |
4 |
防止水從任何方向飛濺 |
|
5 |
防止灰塵進入,不會干擾裝置的執行 |
5 |
防止任何方向的水噴射 |
|
6 |
全面防止任何灰塵進入 |
6 |
防止來自任何方向的強力水射流 |
|
|
7 |
臨時浸入 0.15 米至 1 米時,可防止水進入 |
|
|
8 |
持續時防止水進入 浸入指定深度 |
||
工作溫度
所有在危險區域使用的設備,都有一個工作溫度範圍或極限。這通常被稱為「溫度範圍」(Tamb),它定義了設備獲準使用的上限和下限環境溫度。根據 IEC 60079-0 的定義,標準極限為 -20°C 至 +40°C。如果設備的工作溫度介於這些參數之間,則無需額外標記。但是,如果設備的工作溫度超出這些參數,則需要標明特定溫度。
危險區域設備標記
所有用於危險區域的設備,應依照 60079-0 的規訂進行標示。一般而言,標記內容應包括下列資訊(如適用):
– 公司/製造商名稱和地址
– 危險區域證書編號
– 防護等級 – 氣體區域別
– 溫度等級
– 環境溫度範圍
– 產品標識
– 序號與製造年份
– 電氣參數
– CE 標誌和 ATEX 認證機構 ID
– ATEX 編碼 – IP 碼
危險區域分類
北美標準
在北美,危險區域透過等級、分區和類別進行劃分,以對安裝在這些位置的設備,所需的安全等級進行分類。
等級根據危險類型(氣體或蒸汽、可燃或導電粉塵、可燃纖維或飛沫)來定義危險類型。分區定義在正常或異常條件下,存在危險的機率。類別則將危險物質的具體類型和性質進行分類。
此分類系統的概述如下:
分區
|
類別 |
定義 |
|
I |
易燃氣體或蒸汽,存在或可能存在足夠數量,以引起爆炸性氣氛的地方 |
|
II |
導電或可燃粉塵存在,或可能存在足夠數量,以引起火災或爆炸危險的地方 |
|
III |
容易飲燃的纖維或飛揚的數量,足以造成嚴重火災風險的地點 |
分級
|
分級 |
定義 |
|
1 |
定義的危險在正常操作條件下存在 |
|
2 |
定義的危害僅在裝置故障等異常條件下出現 |
分組
|
班級 |
代表性危害 |
|
A |
乙炔 |
|
B |
氫氣 |
|
C |
乙烯 |
|
D |
丙烷 |
|
E |
金屬粉塵 |
|
F |
煤塵 |
|
G |
穀物灰塵 |
危險場所設備標記
危險場所設備的標記<根據相關電氣規範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設備應標示如下:
– 公司/製造商名稱
– I、II 和/或 III 類
– 1 和/或 2 區
– A、B、C、D、E、F 和/或 G 組
– NRTL(國家認可測試實驗室)認證標識
– 產品標識
– 序號
– 其他相關安全資訊
– 外殼類型等級
基本 UL / CSA / NEMA 外殼類型
3 型
主要用於室外的外殼,主要提供一定程度的防護,防止風吹塵土、雨水、雨夾雪和外部結冰造成的損壞。
3R 型
主要用於室外的外殼,主要提供一定程度的防護,防止落雨和外部結冰造成的損壞。
3S 型
主要用於室外的外殼,主要提供一定程度的防護,防止雨水、雨夾雪和風吹塵土,並在結冰時確保外部機構的正常運作。
4 型
主要用於室內或室外的外殼,主要提供一定程度的防護,防止風吹雨水和塵土、濺水、水管噴水,和外部結冰造成的損壞。
4X 型
主要用於室內或室外的外殼,主要提供一定程度的防護,防止腐蝕、風吹雨水和塵土、濺水、水管噴水和外部結冰造成的損壞。
6 型
主要用於室內或室外的外殼,主要提供一定程度的防護,防止落塵、水管噴水,以及偶爾暫時浸沒在水中時進水。特定深度和外部結冰造成的損壞
6P 型
此外殼適用於室內或室外使用,主要用於提供一定程度的防護,防止落塵、軟管噴水,以及在特定深度長時間浸沒時進水,並防止外部結冰造成的損壞。
適用於爆炸性環境的電氣和製程儀表設備
主要產品類別:控制面板 | 插頭和插座 | 隔離器 | 外殼和接線盒 | 照明 | 控制站 | 馬達起動器 | 伴熱電纜和系統 | 氣體偵測和偵測器 | 火災偵測和偵測器 | 感溫偵測器 | 電加熱和加熱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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