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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新聞網 作者:毛晶慧
“智慧城市的建設是長期、動態、複雜的過程,需要統籌全域、前瞻性考慮,同時也不能做成條塊化、簡單專案的堆疊,更應強調一體化融合應用。因此,智慧城市建設需要建立常態化的合作機制,共同規劃,集成整合,落地實施,長效運維。”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周俠在近日舉辦的第十九屆中國國際軟體博覽會上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自IBM提出“智慧地球”,美國迪比克與其聯手構建第一個智慧城市,韓國仁川市與美國思科攜手構建綠化、資訊化無所不在的便捷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在國外風生水起,成為各國較量的核心競爭力。受國外影響,中國智慧城市的建設這兩年也是方興未艾,呈現出“遍地開花”之勢,但同時,智慧城市也正面臨著“資訊孤島”的羈絆。
城市的“真智慧”來源於大數據
“由於城市資料不夠開放,智慧城市的功能也大打折扣。目前各地對智慧城市有著各自不同的解讀,難免導致‘智慧城市’的盲目建設。”周俠告訴記者。
針對智慧城市“不智慧”的問題以及未來的發展趨勢,周俠認為,城市的“真智慧”來源於大數據,成於對城市的一體化管理。“城市建設的‘真智慧’集中於資料層,只有讓數據互聯互通產生價值,通過分享資訊,才能消除資訊孤島,實現‘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的一體化管理,才能使城市發生真正意義上的改變。”
周俠分析稱,智慧城市的建設趨勢不在於專案疊加,而在於頂層規劃。政府應有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城市應根據自身特點,做出長遠規劃,針對需求和問題,提出合理方案,致力於城市管理、城市產業、城市民生,然後逐級實施。
據記者瞭解,“智慧城市”是當下各地政府在城市建設發展中關注的焦點。因投入大、過程動態複雜,難免會有“智慧城市為誰而建”的質疑。對此,在本屆軟博會上工業和信息化部前副部長楊學山說:“目前比較普遍的思路就是先建立產業園,然後企業入駐,再通過大數據或智慧城市作為抓手促進產業發展。但是,實際上智慧城市最終還是要為老百姓服務的。”
楊學山認為,智慧城市建設可以分成兩大類:其一,公益類。非盈利類的,需要政府投資的。其二,盈利類的,如果政府預算不太夠的情況下,可以和企業構建一個多方共贏的運營模式,地方政府提供相配套的鼓勵資金專案,企業提供智慧城市建設的目標、內容、範圍、技術、後臺產品等,以此共同打造,實現智慧城市建設的共贏模式。
“PPP模式”撬動智慧城市產業鏈
據記者瞭解,智慧城市建設所需資金巨大,跨多個利益相關方,涉及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市民家庭等多元主體,而且其收益會更多地體現在長期社會效益中而不是短期經濟效益。
“所以必須找到健康長效的商業模式。”周俠對記者說,“PPP模式”可以融合政府和社會資本兩方面的需求。
周俠說,PPP模式被看好的原因在於,政府與社會主體(企業)建立“利益共用、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係,可使政府財政負擔減輕、社會主體投資風險減少。
“比如以前修高速公路用了民間資本,就給他們20年特許經營權作為補償。”周俠用政府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例子解釋了PPP模式在智慧城市建設中如何發揮作用。“政府可以借民間資本進行公共資料平臺建設,再給其減免稅費等優惠政策”。
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傳統的政府自建自營模式已經遠不能滿足投資需求,更多的資金需要由企業和融資機構去籌措,將市場機制引入智慧城市建設已經成為必然選擇。
“與其他建設專案不同,智慧城市建設有其獨特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跨多個利益相關方。二是具有收益的長期性。三是價值具有隱性。智慧城市的收益集中體現在正向外部性和規模經濟,這兩點都是宏觀的、難量化的。相對於直接投資收益來看,更加隱性,不容易被投入方看到。”周俠說,PPP作為眾多投資運營方式之一,是解決智慧城市挑戰的有效途徑。
對於如何用好PPP模式,與會專家建議,在智慧城市建設方面,PPP的應用要具有四大關鍵要素,即制度設計、運營補貼、合作夥伴、績效考評。在制度設計方面,要從PPP運作的全流程做好制度設計和政策安排。在運營補貼方面,要從“補建設”向“補運營”逐步轉變,從城市整體效益出發,對社會效益好的PPP專案給予適當補貼,補貼依據則是專案運營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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