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科技 譚燃
《紐約客》(The New Yorker)網站日前發表發表科技部落格Gigaom創始人歐姆·馬里克(Om Malik)的文章稱,在傳統行業裡,可口可樂不會淘汰百事可樂,豐田也不會扼殺本田;但在今天這個“互聯網無處不在”的世界,科技行業已邁入“贏家通吃”時代。
以下為馬里克文章全文:
2014年9月,億萬富豪、維珍集團(Virgin Group)創始人理查·布蘭森(Richard Branson)在投資打車應用Sidecar之後曾表示:“這項業務還處於早期發展階段,在用戶體驗方面仍有極大創新空間。”
布蘭森還稱,他並沒有把資金投入到一個“贏家霸佔所有利潤的市場”。布蘭森認為,許多打車應用都會繼續存活並發展壯大。但就在昨天,僅15個月之後,Sidecar聯合創始人兼CEO蘇尼利·保羅(Sunil Paul)就宣佈,將於12月31日關閉Sidecar服務。
與其他創業者關閉自己的創業公司所感受到的痛苦一樣,我也感受到了保羅的痛苦。但在這裡,我主要想談談布蘭森的觀點:打車應用市場並不是一個“贏家霸佔所有利潤的市場”。
對於銷售實體產品的企業,如包裝商品或汽水,布蘭森的觀點是正確的。可口可樂不會淘汰百事可樂,豐田也不會扼殺本田。但是在今天這個“互聯網無處不在”的世界,布蘭森的這一準則越來越不適用。
例如,矽谷的競爭就越來越趨向於只有一個壟斷性贏家。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看到:在美國打車應用市場,真正的競爭只在Uber和Lyft這兩家最大的公司之間展開。
基於對矽谷近20年的關注,我發現產品和市場通常要經歷三個不同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一個或一群聰明的人在追求一個新的想法、產品、服務或技術。很快,這個想法開始流行,並出現十幾家模仿者,主要由風險投資公司贊助。但最終,大部分都將倒閉。當塵埃落定後,市場上通常會剩下1~3家競爭對手。
1998年,谷歌誕生,當時搜索市場的競爭比較激烈。雅虎處於領先地位,Infoseek、Lycos和Excite位居其後。當時,要想打敗雅虎的“目錄式搜索”,只能做一些不同的事情。這也正是谷歌聯合創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塞吉·布林(Sergey Brin)要做的事情。
他們當時意識到,網際網路在規模、範圍和使用等方面將出現一次飛躍。因此,需要一種新的、快速、簡潔的搜尋引擎,能與Web更新保持一致。當使用者輸入搜索關鍵字後,能立即給出搜索結果。當然,這需要建立自己的基礎設施,如網路、資料中心和伺服器等。
當谷歌開始發展後,其基於演算法的新搜索模式,吸引了新的競爭對手,如Simpli、Dogpile、Northern Light和Direct Hit等。還有一家是Powerset,或來被微軟收購,即今天微軟必應搜索的核心技術。
回想當年,谷歌的成功源自一個偶然的機會:即寬頻開始普及。當然還有其他一些因素,如網路市場的一些變化(許多服務都是基於演算法),以及擁有自己的基礎設施。
擁有自己的基礎設施,可以確保谷歌以較低的成本索引網路,並對搜索結果進行排名。隨著公司利潤的增長,谷歌可以搭建更好的基礎設施,從而讓更多使用者以更快速的速度獲得搜索結果。
越多的人使用谷歌搜索,谷歌就會獲得更多的資料,從而提供更智慧、更快和更高品質的搜索服務,最終提供個性化的搜索服務。簡言之,由於谷歌變得越來越大,所提供的服務品質就越來越高,從而讓穀歌變得更加強大。如今,谷歌就是一個“壟斷該市場所有利潤的贏家”。
這種基於演算法、基礎設施和資料組成的循環體系極具威力。再加上“網路效應”,你就會看發現,事實上的壟斷幾乎在一夜之間變成現實。隨著使用者數量的增長,一款產品或一項服務的價值也會隨之增加,此時就會出現“網路效應”。
乙太網發明人鮑勃·麥特卡夫(Bob Metcalfe)將其稱之為“麥特卡夫定律” (Metcalfe's Law)。電話服務、eBay和Skype等就是 “網路效應”的最好體現。越來越多的人使用Skype,你能呼叫的人就越來越多,那麼人們使用Skype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網路的早期階段,由於網速和各種問題(昂貴的撥號服務、電腦經常當機、流覽器經常崩潰)導致的成本增加,使得互聯網的發展受到了限制。但智慧手機的崛起基本上解決了該問題。很快,Facebook(網路效應的主要受益公司之一)在7年的時間內就將用戶數量從2億發展到12億,因為手機已經成為人們上網的主要設備。
當然,這並不是Facebook幾乎壟斷社交網路的唯一因素。在過去的10年間,Facebook投入大量資金建立資料中心、招聘大量工程師,將其新聞推送(news
feed)變成一種強大的演算法。
我們使用Facebook越頻繁,向其輸送的資料就越多,而Facebook就會更好地向我們提供可能感興趣的內容。當前,Facebook在全球擁有10多億用戶,它已經知道如何成為移動互聯網的主導性內容服務商。
得益於演算法 、基礎設施、資金和資料這一循環生態體系,Facebook也成為了一家“贏家霸佔所有行業利潤”的公司。相比之下,Twitter雖然位居第二,但卻被Facebook遠遠拋在身後,用戶數量僅為Facebook的1/4。
如今,Uber也正在打造基於演算法、基礎設施和資料的循環生態系統。去年6月,我曾在《Fast Company》雜誌上發表文章稱,Uber和谷歌沒有太大的不同。寬頻成全了谷歌,而智慧手機造就了Uber。
如果提供即時搜索結果是谷歌的目標,那麼Uber就是要降低等車時間。車到得越快,你使用Lyft或Flywheel等競爭對手服務的幾率就越小。到目前為止,Uber的服務效率還是相當高的,這就是你為什麼從來沒考慮過使用Sidecar的原因。
Uber還從Facebook身上汲取了成功經驗:大量融資,並將其作為一個競爭優勢。Uber已經從投資者手中融資約120億美元,因此有能力向全球市場擴張。Uber的服務越廣泛,使用Uber的人就會越多。Uber的服務速度越快,人們考慮其他交通方式的可能性就越低。人們使用的越頻繁,向Uber輸送的資料就越多。而Uber就可以利用這些資料來優化其演算法,從而實現車輛的合理利用。
亞馬遜也是如此,控制了線上零售市場的大部分份額,其他競爭對手只能爭奪剩餘的一小部分市場。此外,微軟壟斷著辦公應用市場,谷歌和蘋果主導著移動操作平臺,英特爾控制著PC處理器市場。在公共雲服務市場,亞馬遜和微軟佔據主導地位,谷歌雖然排名第三,但與前兩名相去甚遠。
當然,也存在一些競爭較為激烈的市場,如行動支付業務,Square、PayPal、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和Walmart Pay等均不可小視。 但我認為,這也是暫時的,最終也將只剩下2~3家企業。
這也正是Sidecar倒閉並不令人感到意外的原因,畢竟,在此之前RidePal和Leap Transit等打出服務已經先行告退。我們相信,在這條創新交通服務的道路上,將來還會有更多的企業倒下。當然,這也是科技發展週期的一部分。
谷歌、Facebook,甚至是Uber,都是“大贏家通吃”的體現:在當前這個網路時代,資料、基礎設施和演算法將賦予企業獨特的優勢。儘管我們尊重布蘭森,但如今真的是一個“贏家通吃”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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