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南方都市報
從11月1日起,中國深圳生產和銷售的基因改造(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除了原有的紙質標識外,還必須有規範的電子標識。中國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聯合制定了深圳標準性文件《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標籤的電子標識》(下稱《標識》),該標準為中國首項基改產品電子標識地方標準,可實現電子溯源監管。
按照中共國家規定,基改生物及其產品須強制標識,目前主要為傳統紙質標識。但中國市面銷售的部分使用基改原材料加工製成的食品,屢次出現紙質標識不明顯,或未按要求標識轉基因成分的情況。
《標識》將於1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不免除原有紙質標識,並由紙質標識提升到無線射頻辨識(RFID)電子標識。只要在深圳市生產和銷售的基改生物及其產品,包括用基因工程技術改變基因組構成的動物、植物、微生物及其產品,從11月1日起必須有規範的電子標識。
《標識》要求,標籤應緊鄰產品配料表,並以中文字體標示“電子標籤”字樣。基改資訊應在標籤中寫入“轉基因
”字樣。基改生物的直接加工品,在標籤中應寫入“轉基因 加工品(製成品)”或者“加工原料為轉基因 ”字樣。含多種基改生物成分的產品,在標籤中應寫入“含轉基因 、轉基因
”字樣,先後順序按轉基因生物成分在產品中含量的多少從高到低依次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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