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Data由幕後走向前台,成為一個時代熱詞。2013年被稱之為“大資料元年”,毫無疑問大資料給我們帶來了空前便利。但在Big Data時代,人們對網路的依賴日益增強,網路上到處印刻著生活的痕跡,個人隱私洩露的危險大大增加。
你的網路痕跡,從前也許只是佔據緩存的“垃圾”,而現在正變成大資料金礦。一個資料金礦的淘金時代開啟了。隨著網路、行動網路對各個領域的滲透越來越深,大資料席捲人們生活的速度會越來越快。正如狄更斯那句經典名言,“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我們泛舟在大資料時代,可風暴隨時都有可能來臨,大資料社會也是大風險社會。如《大資料時代》這本書裡所說,“我們所冒的風險比想像中的還要大。”
你的搜索痕跡可以讓服裝公司計算出流行色;你的網路社交圈可以讓網貸公司評估出信用……大資料時代,大資料體系絲毫不會考慮個體,乃至群體是否願意分享,而是自動自發地吸納著任何可以吸納的資料,成為無處不在的“第三隻眼”,而手機就像一個“移動間諜”,我們的隱私很容易變成別人手裡的利益。
人們每天在網路上製造著大量的資料與資訊,而這些資料可能包含了我們每個人的隱私,如果這些資料被惡意利用,後果可想而知,帶來的損失可能難以估量。例如,某些快捷酒店的使用者資料庫洩露,客戶的姓名、房號、身份證號碼等資訊被竊取,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在網上找到你的消費記錄。這為大資料時代的資訊安全拉響了警鐘。大資料時代,如何保護個人隱私應是每個人都該關注的話題。
丹尼爾在《隱私不保的年代》一書中講:“網路並不像我們希望的那麼美好,它如同一個十來歲的小孩,呈現出青春期特有的狂野特質:莽撞、任性、無畏、不受約束、不計後果……”大資料時代,資訊就是利益,資訊愈大,利益愈大,而風險與之成正比。大資料這座金礦極大地刺激了一些人或組織進一步採集、儲存、利用我們個人資料的野心。隨著儲存成本的持續降低,分析工具越來越先進,採集和儲存資料的數量和規模將爆發式地增長。當前,對大資料的保護能力還十分有限,保護意識也比較薄弱。資料被惡意使用的現象仍然難以掌控,隱私問題在未來亦更加凸顯。
只有未雨綢繆,做好相應的準備,才能將未來可能出現的風險降到最低。完善資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為個人資訊安全兜底,十分必要。美國等大資料發展比較快的國家,已經制定了關於大資料保護,特別是針對普通民眾隱私保護的法律法規。我們個人也要加強防範意識,在應用網路的過程中注意保護個人資訊的安全,避免隱私洩露。唯有讓法律體系、社會治理跟上時代發展,我們才能放心地在大資料時代裡馳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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