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易
食品安全關係到每一個國民的健康甚至生命,近年來, 國內外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日益突出, 已經成為一個全球性的熱點問題。在保證食品安全方面,很多國家都加大監管力度,其中的許多做法值得我們借鑒。
日本對食品安全的要求近乎苛刻
超市裡的蔬菜、水果和鮮肉上標明重量、產地和保質期是很常見的,而在日本,消費者還可以通過電腦或者手機查到它們的“身世”甚至生產者的照片等更多資訊。
日本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要求近乎苛刻,食品只有通過“重重關卡”才能登上百姓的餐桌。日本積累幾十年經驗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公共食品安全管理系統。根據2006年新修訂的《食品衛生法》,日本開始實施關於食品中殘留農藥的“肯定列表制度”,將設定殘留限量標準的物件從原先的288種增加到799種。
“食品溯源制度”也是日本政府目前正在大力推廣的一項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度,目的是利用當今發達的資訊技術,對每一件產品建立生產、加工、流通所有環節的“履歷”,將其產地、農藥使用情況等通過電子資訊進行記錄。一旦出現問題,通過記錄就能夠迅速找到原因,從而避免魚目混珠、無從查找的現象出現。
在食品加工環節,原則上除厚生勞動省指定的食品添加劑外,食品生產企業一律不得製造、進口、銷售和使用其他添加劑。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還需要通過食品安全委員會進行的食品健康影響評價。
德國按條碼監控雞蛋
德國人向來以謹慎嚴謹著稱,安全意識非常強,對於食品安全更是到了一絲不苟的地步。商店裏,琳琅滿目的食品,包裝都是中規中矩,沒有一點馬虎。就拿小小的雞蛋來說,為確保安全,每個雞蛋上都有編號。一個雞蛋拿在手上,看殼上的不同標碼就知道它來自哪國、哪地和哪個飼養場。
在德國的市場上,從來沒有看到過不帶包裝的雞蛋。它們通常裝在硬紙盒裏,一個雞蛋一個坑,每只雞蛋上都有紅色標碼。打開一盒雞蛋,編碼就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數字0-3,代表母雞的飼養方式。“0” 號蛋是生物蛋,產這種雞蛋的母雞生活在大自然中,沒有固定的雞舍,自由覓食,飼料裏沒有化學添加劑,除了生病,平時不打預防針。“0” 號蛋在禽流感流行時是最令人擔心的。“1” 號雞蛋的母雞是露天飼養場放養的,除了自由覓食外還添加人工飼料,還要定期打預防針,有固定的雞舍。“2” 號雞蛋屬於圈養雞下的蛋。“3” 號蛋則是籠中之雞產的。母雞的飼養方式不同,自然所產的蛋品質也有高下。在價格方面,“0” 號雞蛋被認為最健康,也是價格最貴的。
第二部分標碼是雞蛋的出產國。比如DE代表德國,NL為荷蘭,BE是比利時,DK丹麥,FR法國,IT義大利。第三部分則表示產蛋的母雞所在的養雞場和雞舍或雞籠的編號。
有了這些標號,這些雞蛋就像有了出生位址。雞蛋營養價值或品質的高低一一標出,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另外,有了這些編碼,雞蛋品質只要有半點問題,有關部門就會順藤摸瓜,一直追查到飼養場或雞籠。這樣的管理方法不僅能夠保證雞蛋的品質,還能使養雞行業標準化。
加拿大嚴格認證健康食品
加拿大的食品安全管理一直位居世界先進行列。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加拿大食品檢驗局大批的一線檢驗員、獸醫和科學家,除了檢驗肉、蛋、奶、魚、蜂蜜、水果、蔬菜及其他加工食品外,還對動物屠宰和加工企業進行食品安全檢驗,對不符合聯邦法規要求的產品、設施、操作方法,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以法律的形式於2001年6月明文規定,所有食品必須在成分說明的標籤上列出13種主要營養成分,包括脂肪、飽和脂肪、卡路里、鈉、纖維、蛋白質、鈣、維生素A、C和鐵等,以防止有些廠商濫用所謂的“健康食品”、“綠色食品”定義,推銷一些其實並不健康的食品。不論在加拿大的什麼地方,只要看到屠宰場、肉類加工廠或商店內的標牌上寫有“政府檢驗過的肉類”字樣,百姓就儘管放心買,大膽吃,因為在食品衛生監控方面,檢疫部門從不馬虎。
美國 檢查官“蹲點”食品廠
美國人很少為吃“犯嘀咕”,基本是“放心買、大膽吃”,這都得益於全面、系統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在肉製品檢驗過程中,如果發現原料有問題,就會追查到屠宰場。不過,屠宰場也有政府派駐的檢查官“駐紮”把關。通常,送到食品加工廠的肉類要經過檢查官檢驗,包裝盒子上都貼有檢查官簽發的合格證。
從加工廠出去的食品也要經過類似程式。食品進入超市,加工廠和商店相互協作,以確保食品衛生、不變質,並繼續接受食品管理部門的檢查。食品和藥品管理局還會有檢查官來抽查,“雙管齊下”。為了防止常駐檢查官與廠家相處太熟有私交,政府規定駐廠檢查官必須每6個月換一次,不許接受禮品等,如發現有違規情況立即解職。
而美國的食品召回制度也深入人心。在美國,只要產品被發現有缺陷,就要召回。汽車、電子產品如此,食品也如此。需要召回的食品一般分為三級。第一級召回食品是可能嚴重危害消費者健康甚至導致死亡的食品;第二級是會造成暫時健康問題的危害較輕的食品;第三級則是不會危害健康的食品,比如貼錯標籤、瓶口未封緊等。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與美國衛生和公共服務部每週都會公佈食品召回執法報告,內容從被召回食品的品名、代碼、配料,到生產商名字、召回原因,以及銷售量、所在市場等。
法律規定,企業在發現產品存在缺陷時可以主動召回,或者在監管者發現問題時立刻“接受教誨”而召回。如有不從,則可能會面臨罰款、查封產品、企業倒閉……因此,多年來,監管者和企業之間似乎形成了一種默契,企業從開始召回、召回進程、一直到召回完成都會向監管者呈遞階段報告。如果召回結束,食品和藥品管理局還會對被召回食品是否已被銷毀或恰當存儲等予以確認。
為了防止食品污染,保障消費者的健康權益,許多國家都通過立法來加強對現代食品的監督管理,如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國都頒佈了食品法或食品衛生法。美國 《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公共健康服務法》、《食品添加劑修正案》、《色素添加劑修正案》、《嬰兒食品配方法》、《聯邦肉類檢查法》等。
日本 《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法施行令》、《飲食業營業取締法》、《牛奶營業取締規則》、《清涼飲料水取締規則》、《飲食物防腐劑、漂白劑取締規則》、《飲食物添加劑取締規則》、《飲食物器具取締規則》等。法國
《消費法》、《農村法》、《公共健康監督與產品安全性控制法》等。紐西蘭 《食品安全法》、《乳製品行業法案1952》、《乳製品行業法案1990》等。德國 《食品和飼料法典》、《添加劑許可法規》等。
0 comments: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