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氣候披露規則簡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金斯勒的主題演講
早在 2023 年,一些公司就需要披露溫室氣體排放和氣候風險。
今天,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佈了擬議的規則修正案,以「加強和標準化」上市公司與氣候相關的披露。
這意味著數千家企業很快就需要衡量和披露其溫室氣體(GHG)排放,以及可能影響其業務的氣候相關風險。
在沒有強制披露要求的情況下,主要由公司透過一系列相互競爭的框架和方法自願報告,包括 TCFD、SASB、GRI、GHGP 等。擬議的 SEC 規則意味著美國正在追隨歐盟的腳步,將氣候和商業影響聯絡起來,特別是透過投資風險。
根據提議,新規則將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範圍 1、2 和 3 的排放。然而,一些警告包括根據歸檔人類型,分階段進行範圍3 披露,以及在認為與業務無關且不存在氣候目標的情況下,完全排除範圍3 的能力。
隨著將範圍3 排放納入規則 —— 儘管略微靜 —— 這是一場巨大的勝利,並表明美國認真對待我們在氣候變化方面的立場。
在今天擬議的更改之前,《華盛頓郵報》報告了 企業司如何衡量和披露範圍3 排放的明顯差異,因為它們難以量化,主要是因為分散的活動導致它們和訪問可靠資料。然而,範圍3 的排放量通常佔企業排放量的 90%,因此考慮這些排放非常重要 —— 更不用說,就是未能採取有影響力、有意義的行動。
計算範圍3 排放量所需的資料,不在報告組織的運營邊界之外,並屬於其價值鏈 —— 其供應商、客戶和員工。為了量化範圍3 排放,公司必須依靠供應商,同時瞭解其產品的使用方式。從實際角度來看,企業可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供應商索取排放資料。
對 SEC 規則的批評者質疑該機構,審查氣候資料的權威和專業知識 —— 這是一個站不住腳的論點。雖然我們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看到全面的監管和品質資料,但除非我們 —— 作為一個星球、國家和經濟 —— 盡我們所能在此過程中弄清楚它,否則我們永遠不會取得有意義的進展。
正如我們在美國經常看到的那樣,像加州這樣的進步州,將州級要求提前到任何聯邦授權之前(《氣候公司問責法》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雖然擬議的SEC規則將受到更多抵制,但我們可以期待其他進步州在等待被接受的聯邦立法時效仿自己的要求。
由於美國早就應該對上市公司的強制要求,新的 SEC 規則可能是朝著,推動公司採取有意義的氣候行動的正確方向邁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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