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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網路版近日刊登了署名為喬·麥克肯德里克(Joe McKendrick)的文章。麥克肯德里克在文章指出,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雲計算目前儘管受到了市場的歡迎,具有較好的人氣,但還有發展到最佳時段。
以下是麥克肯德里克文章的主要內容:
筆者一直不喜歡“即是服務(As a Service)”這個術語,不僅是因為這個術語與諸多產品聯繫後(如軟體即服務、資料庫即服務、商業過程即服務等等)聽起來不雅觀,而且還因為這個術語似乎是在人為分割那些往往會相互重疊或者是定義模糊的不相關聯的功能。
拋開這種稱呼不談,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似乎多數組織並沒有積極地行走在通向“即是服務”這一仙境的征程上。當然,“即是服務”這一市場已經出現了一些非常明顯的商業成功案例,例如亞馬遜用於伺服器和存儲的雲服務“AWS”、用於客戶關係管理的雲服務Salesforce、用於企業資源規劃的雲服務NetSuite、谷歌(微博)用於電子郵件和協作的雲服務、以及用於辦公產品應用的微軟系列雲服務Microsoft 365等等。
筆者在上一篇文章中,曾探討了日益增長的雲基礎架構和應用市場,認為今年這兩大市場的規模將分別達到330億美元和1060億美元。儘管雲服務正在快速增長,但是,相比較那些核心的承載重要任務的應用與功能而言,目前這一服務仍是諸多的企業的邊緣業務,並未發展成為多數企業的核心業務。
市場研究機構HfS Research最新的一份報告顯示,即使是最大的最依賴於IT業務的企業目前仍沒有充分認識到“即是服務平臺”的價值,特別是與企業的核心業務相比較時。HfS Research機構與另一家市場研究機構Accenture Operations聯手合作,對716家企業服務買家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目前的情況可謂是“參差不齊”。在大企業(年度營收超過100億美元)中,約71%的企業聲稱他們認識到“即是服務”要想成為企業的核心業務至少還需要5年時間,甚至是更長時間。只有2%的企業認為他們自己已經將“即是服務”發展成為他們的核心業務。
上述研究報告的作者菲爾·弗爾斯特(Phil Fersht)和巴巴拉·謝裡丹·麥克甘( Barbra Sheridan McGann)都認為,理想的狀態是要充分利用“按需的可高度擴展的隨插即用的服務”,這樣的服務能夠給使用者提供較大的便捷服務。這些服務與那些複雜的、處理能力較弱和手動干預等體系相比,將能夠提供非常簡捷的選擇功能。
儘管有大量的原因表明企業在採用“即是服務”業務方面的行動非常遲緩,但是,一些企業高層似乎仍比他們的下屬更容易譴責供應商。與此同時,企業的一些頂級高層最有可能會譴責這樣的情況,即行業缺少可用的“隨插即用”服務。從調查的結果來看,至少有56%的高層持有這樣的觀點。另外還有47%的高層則將譴責對象瞄準在供貨方,他們非常贊同這樣的觀點,即“我們的服務供應商缺少一種擴展現有營收模式的意願”,在這些高層的眼中,正是這種狀況遏制了雲服務的發展。另外還有44%的受訪者認為,服務供應商的未能有效地説明客戶分擔風險或共用收益也成為“即服務”發展的一大障礙。
在一些低級別的高層和經理的眼中,組織惰性成為了“即是服務”未能被企業廣泛應用和遠遠落後於市場預期的罪魁禍首。正如弗爾斯特和麥克甘指出的那樣,“征途才剛剛開始,坦率地講,仍有一些人未能認識到雲服務還有一段路要走。對當今的多數企業而言,‘即服務’仍然是一個白日夢。”
當然,還有一些企業高層與IT人員在感知這些新服務的優勢方面仍持有不同的觀點。正如弗爾斯特和麥克甘所說的那樣,“領導們都希望變革,而普通員工卻不希望這樣。在領導層的目標與操作執行之間仍存在巨大的脫節——約53%的運營高層認為‘即是服務’很重要,與之相比,只有約29%的中級經理人和普通員工認為此類服務很重要。”另外,他們還發現,一方面,高級領導層“希望在兩年內能夠在‘即服務’方面取得巨大進步,而他們的普通員工卻沒那麼自信”。
除此之外,弗爾斯特和麥克甘還認為,服務供應商在説明客戶建立對這一新興市場的信心方面也沒有發揮太大的作用。與此同時,上述研究報告的作者們也指出,服務供應商更願意發起“即是服務”的行銷炒作,而不是真正地在“平臺、技術和結果導向的營收模式等方面”進行適當的投資。
最終,仍有三大要素或許能夠更好地讓組織做好採納“即是服務”方法的準備:即弗爾斯特與麥克甘所指出的智慧分析、自動化和積極行動的工作人員。值得指出的是,調查顯示,約有55%的高層認為,作為“即服務”產品一部分的智慧資料將會對各級組織的表現產生“巨大影響”。另外還有53%的受訪者認為,智慧自動化也將會產生類似的影響。
有意思的是,與一些隻針對業界普遍IT項目建議相反的是,弗爾斯特和麥克甘認為,成功的要素就是要快速推進這些服務。這二人認為,“要想得到巨大的變革,僅僅通過不斷增加的修復措施仍無法起到作用——對所有利益相關方都是如此。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經濟體系,在這樣的經濟體系之中,我們需要取消遺留的投資。雲平臺的出現處理流程正在逐步摧毀那些眾所周知的保護傘以及他們的遺留投資。”與此同時,弗爾斯特和麥克甘還表示,促進雲業務發展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要扼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惰性。業界需要圍繞雲服務的機遇開發一些事業,同時也要鼓勵人們通過技術創新方法來追求真正的創新——而不是懶洋洋地只是試圖讓事情有效地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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