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anr 周韶宏
專利訴訟,這個曾經旨在“保護專利”的法律手段,卻被人利用發展成一種商業模式:在科技行業中,有一群人,他們就以專利訴訟盈利,他們是低調的“隱形人”。
這類公司被稱為 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即為“非執業公司”。簡單來講它們從外部收購專利,收集過來之後不是用來實體的生產製造,而是對他人提起侵權訴訟,最後,這些被盯上的科技公司,有一部分會選擇和解,從而支付專利的授權費用。
NPE 還有一個充滿貶義的稱呼:Patent Troll,中譯為專利蟑螂、專利惡魔或者專利漁夫等。
也有另一群人,專門用保險保護公司規避 NPE 帶來的損失,同樣的,這也是一種商業模式。
對小型的初創公司來說,被 NPE 找上門來是一樣沉重的事,它意味著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金錢處理訴訟,甚至可能讓公司胎死腹中。沒有經驗的初創公司,會想當然的認為自己不會遇到專利糾紛。
RPX 成立於 2008 年,從創辦之初,就宣稱要對抗 NPE。換句話說,RPX 的作用就是用來説明其客戶預防可能來自於 NPE 的專利訴訟。
RPX 也做和 NPE 一樣的事情:購買專利。但是,RPX 的客戶只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這樣就能獲得使用這些專利。RPX 的客戶多為科技大佬,比如蘋果和 Google。
RPX 也計畫為初創公司設立保險,7500-10000 美元/年的保險費用,可以最高賠付 100 萬的專利訴訟費用。
“一家初創公司如果遇上專利糾紛,那將是一個毀滅性的意外。” RPX CEO John Amster 說。他預言,在未來,初創公司能夠用低廉的價格使用專利版權,就像是現在的電台為音樂版權支付費用的模式一樣。
無論對大公司還是初創團隊來說,用這樣的服務規避風險是十分有效的。2010 年以來,專利糾紛進入了一個“大躍進”時代,蘋果和三星的專利之爭還算是企業間的正常競爭,來自 NPE 的糾紛就明顯有“敲竹槓”的意思。在韓國,世界最大的 NPE——高智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曾通過 3G 專利訴訟案,從韓國企業身上賺取了 1 萬億韓元以上。
而對 RPX 來說,這種模式既能賺錢,又能在行業中獲得好評和信任。“如果我們能讓有意義的模式滲透到行業中,那麼對我們而言這也是一個有潛力的商業模式。”John Amster 說。“如果
RPX 成功了,NPE 就會離開科技行業。”
題圖來自 simmons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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