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截至2013年年底,在中國有超過300個城市提出建設智慧城市。他們在建設之初,也紛紛啟動智慧城市頂層設計。頂層設計系統描繪了智慧城市的藍圖和實施路徑,對智慧城市的統籌發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三大症頭或為智慧城市發展埋下地雷
目前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存在三大癥結,這將對智慧城市的快速健康發展形成很大阻礙。
技術驅動特徵明顯 智慧與城市脫節
只見智慧,不見城市。把時下流行的先進的資訊技術都載入到城市之上,包括物聯網、雲端運算、大資料、行動網路、SDN(自防禦網路)等等,但基本上都是資訊採集、資訊處理以及資訊服務的配套,沒有實現資訊技術與城市各功能模組的深度融合,浮於表面,解決不了深層次的矛盾,缺乏吸引力,民眾感覺不到智慧,感覺不到生活的變化。一個城市是否智慧,不在於技術是否先進,而在於是否恰到好處,解決了什麼實際問題。
城市是一個巨大而複雜的系統,城市生存和發展依賴三種基礎設施,支撐城市中順利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和社會活動。工程性基礎設施一般指能源系統、給排水系統、交通系統、通信系統、環境系統、防災系統等設施。社會性基礎設施則指行政管理、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商業服務、金融保險、社會福利等設施。綠色生態基礎設施由城市中可以發揮調節空氣品質、水質、微氣候以及管理能量資源等,功能的自然及人工系統和元素組成,包括林地、開放空間、草地與公園以及河流廊道等。
除了基礎設施以外,還有配套的運行機制和管理系統,這些構成了城市龐大的功能服務體系。目前的智慧城市規劃並沒有觸及到城市這些基礎設施和服務的靈魂,沒能使這些元素從機理上、功能上有明顯的改善,所謂的智慧化提升太平面化,大部分停留在狀態的監控以及價值不高的資訊服務。
例如:智慧交通的應用主要是通過採集道路的交通流量資訊,給居民提供出行參考的資訊服務,交通路網的優化、多式聯運的智慧接駁,甚至綜合交通樞紐的資訊樞紐地位都沒有涉及或受到重視。
在環境方面,有關部門通過一些感測器進行重點地區空氣污染、雜訊污染等指數監測,然後向公眾推送資訊或提供相關查詢,對環境品質本身沒有任何提升和改善,應用層次很膚淺。如果從改善城市生態基礎設施和運行機制入手,進行智慧化方案的總體設計,使這些要素產生的微氣候系統對城市有明顯的影響力,智慧城市才能真正體現出價值。
規劃相對主觀 與周圍環境缺乏融合
一般來說,智慧城市頂層設計對於所在城市的戰略定位、城市特色、資源條件、人口構成、支柱產業等等都有比較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礎上制定的目標和建設計畫也較具有針對性。但問題是只就城市論城市,制約條件與邊界條件考慮較少,規劃設計偏於主觀。
現代社會流動性很大,人流、物流、資金流、資訊流在城市與城市之間、城市與所屬區域之間,乃至境內與境外之間頻繁流動,城市只有與周圍的環境有效地融合,才能更好更快地發展。
智慧城市與周邊資訊化環境的融合主要在於幾個方面:
一是網路基礎設施的對接,保證全程全網一致性的傳輸品質和安全性要求;
二是區域內融合的資訊與資料從規模和品質上遠比一個城市內的資訊融合更有開發利用的價值;
三是應用系統間的融合,如相鄰城市智慧交通基礎設施和交通資訊的對接,物流標識和物流系統的對接;
四是配套機制的融合,如認證系統和征信系統的互認,為城市與周邊的經貿合作提供支撐。
智慧城市與周邊地區資訊化環境的融合,關係到區域戰略目標的總體實現,也關係到智慧城市的可操作性和持久性。無論哪個城市的智慧系統,都不可能始終獨立,否則可能根本發揮不了作用,甚至可能推倒重來。
重硬輕軟實施難度大目前的智慧城市規劃也好,設計也好,基本都偏重技術架構,講求技術先進、功能全面、性能高超。硬環境描述得比較清楚,但在軟環境方面,比如制度、環境、配套機制、政策措施、商業模式往往語焉不詳,而沒有軟環境的支撐很可能會走傳統資訊化的老路子,達不到智慧城市的高度。
要把軟體環境說清楚,必須對城市的功能服務體系有透徹的瞭解,對政府的治理體制、城市的運行管理機制、社會事業服務的機制有著深入的把握,對於現有城市管理與服務的弊端有著清晰的認識,對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能分工與利益訴求有著深刻的洞察。
而這些,恰恰是資訊通信從業者的罩門,缺乏對政府治理體系的認知和經歷,捕捉不到體制機制的關鍵問題,提出的保障措施和推進策略難以切中關鍵,資源集約、資訊共用、應用協同等這些智慧城市的核心價值就難以實現。
從三方面改進智慧城市頂層設計 面向城市功能服務體系
全面分析需求
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分為宏觀與微觀兩個層面。宏觀層面,一是加強現代城市發展方向與管理模式變化的趨勢分析,探尋城市未來的形態和公眾需求的蛻變。二是從城市的發展戰略目標、城市定位、產業定位、人文特色著手,深入分析社會民生、城市管理、產業經濟對於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化的訴求。如沿海特區城市與內陸經濟欠發達中等城市、資源驅動型城市與生態脆弱型城市,智慧城市建設的側重點不同,智慧的品質與層次要求也相去甚遠。
微觀層面,面向城市的基礎設施管理和城市功能服務,在明晰城市各功能模組自身能力演進的基礎上,分析資訊化對各功能模組的嵌入式提升作用。除了資訊技術本身,要對城市發展中遇到的關鍵問題具有深入的瞭解,如城市土地資源的有效整合、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利用、城市水利建設、城市交通建設、城市能源供給等等。
對城市基礎設施進行統籌管理、保障基礎設施高效安全運行是智慧城市不可或缺的內容,要深入瞭解城市基礎設施的部署方式和運行機理。基礎設施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暖氣和太陽能等能源設施,自來水廠、供水管網、排水和汙水處理等供排水設施,航空、鐵路、航運、長途汽車和高速公路等對外交通設施,道路、橋樑、隧道、地鐵、輕軌高架、公共交通、計程車、停車場、輪渡等對內交通設施,郵政、電報、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等郵電通信設施,園林綠化、垃圾收集與處理、污染治理等環保設施,消防、防汛、防震、防颱風、防風沙、防地面沉降、防空等防災設施。
還要熟悉提供城市功能服務的各種組織機構及其業務流程,包括公安、政法等制度保障機構以及環保、城管、商業和飲食服務業、金融保險機構、住宅和公用事業、公共交通、運輸和通信機構、教育和保健機構、文化和體育機構等等。只有與城市的基礎性功能緊密融合,進行智慧城市的總體方案設計,才能使民眾真正體會到智慧城市的魅力。
創新推動 管理建設運營模式變革
智慧城市是把城市作為一個有機的整體來考慮,以人為本,進行城市各類資源的靈活調度與配置。這是一個質的飛躍,需要打破原來的管理服務模式。目前來看,技術方面並不存在障礙,但是體制機制的桎梏根深蒂固,意識習慣的轉變最為困難。
解決智慧城市的共用與協同問題,最有效的還是法律法規手段。政策法律體系必須打破原來單一的、單向的、靜態的治理思路,大膽變革、勇於創新,為城市的智慧建設和運行保駕護航。有條件的地區可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權,通過立法,推動城市級的資料共用和業務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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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合理的建設模式以及建成後的運營模式,是智慧城市成功實現的重要保障。在一個消費升級和公共服務需求迅速擴張的服務型社會,僅靠政府和政府指定的少數服務商進行單打獨鬥的時代早已過去,服務平臺化以及全社會共同參與,重構城市的公共服務與治理體系,是今後的發展方向。
因此,在實施層面,應把智慧城市工程的總包、分包做一個全盤設計,除了政府核心資源和核心系統,其他工程最大限度地交給市場。在資金來源上,可以考慮以市政建設債券等方式進行融資,有效利用民間資本,共謀智慧城市建設事業。
效能目標 比建設目標更重要
另外,在目標設計方面,智慧城市規劃不僅要提出智慧城市的建設目標,更重要的是要提出實現的效能目標。對於城市中的各功能模組,要明確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化的階段性目標,做到層次清晰,推進有序。
在制定規劃時,要加強與周邊城市資訊化的結合,廣聚周邊的智慧城市建設經驗,善用周邊已有的資訊和平台資源,減少重複建設。在資訊層面做到積極地開放共用,業務系統積極地互通和協同,配套機制層面做到積極配合與對接。
在安全方面,目前大多數智慧城市的安全方案設計還是傳統的思路,不符合未來城市發展的要求。未來的方向,一定是從分散的安全保障機制向集中的安全保障體系轉變,技術的硬保障與體制的軟保障並舉,安全評估與城市級聯動機制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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