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印尼日前在雅加達發表「經濟合作協議(ECA)」可行性評估報告。雙方認為,台、印尼推動ECA,合適的做法是,將台、印尼ECA提列中長期目標,以堆積木方式逐步發展經貿關係。
在兩岸洽簽經濟協議(ECFA)後,台灣也對外開啟自由貿易協定(FTA)或ECA之路。其中,目前正洽談中的台星、台紐,可望在近期報佳音;若台印尼、台菲ECA日後也有望洽簽,則可為我日後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創造有利條件。 除了印尼、菲律賓之外,目前正與我洽商ECFA的國家還有以色列與印度。一般在雙方政府指定智庫完成可行性評估後,官方就可展開談判作業。 根據中經院與印尼國家科學院(LIPI)最新公布的報告指出,台印尼雙邊ECA可基於WTO原則,進行深入整合的相關合作,不但可強化經貿投資動能,也將透過法規調和及合作減少貿易障礙。 此外,台、印尼ECA也有助擴大目前台商在印尼的投資規模,創造印尼當地就業機會。在中小企業、人力資源、汽車、電子業及農業方面,雙方亦有非常大的合作空間,未來若進一步透過ECA強化經濟整合,將創造互利雙贏的效果。
【2012/12/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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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網址: 台與印尼ECA 列中長目標 | 經濟要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7596087.shtml#ixzz2GIjlUK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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