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東莞時間網
隨著近幾年的發展,人們對自身的安全是越來越重視,監控攝影機的普及可以為趨勢發展。但是,一樣東西的普及,有它友好的一面,也有它不友好的一面。到底攝影機的出現是保障了我們的安全還是讓我們不安?
哈佛大學的公開課上網以後,政治哲學教授桑德爾因此名滿天下。他教授的課程名為“正義”,常常從生活中一些小事出發,尋找政治學的普遍共識。我的朋友李教授是桑德爾的同行,所以總是像桑德爾一樣發問:我們同車通過臺北往南部的高速公路,路過一處收費站,他專門指給我們看一處ETC閘口,要聽聽我們的意見所謂ETC,即“不停車收費系統”,在大陸已經推廣很久,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物。據說這種技術能加快收費閘口的通行速度,有助於緩解擁堵。除此以外,我們講不出什麼新鮮的道理來。
李教授問我有沒有想過一種可能:上午10點,一位政治人物從A地刷卡上高速,中午12點在B地刷卡出高速,但根據排程,12點他不應該出現在B地,他為什麼會出現在這個地方,需不需要向公眾作交代?
我明白他的意思:公眾能不能用ETC的記錄來監督政治人物的行蹤?這個問題有點複雜,所以李教授繼續滔滔不絕地啟發我:車主從A地刷卡上高速,在B地刷卡出高速,就留下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時間記錄。將AB兩地的距離除以時間,可得出車主的平均行車速度。如果這個速度值超過限速,員警可以拿它作為超速罰款的依據嗎?
這個問題的實質是,政府能不能利用ETC,監視公民的行為是否守法?我的第一反應是,此乃流氓所為。我們知道,政府的行為應該有界限,否則權力就會被濫用。設立ETC的目的是為了繳費方便,節省人力開支,如果政府將這種技術用於其他目的,就算是越權。
我的第二反應是,世界佈滿了監控,普通人的一言一行都在監視之中,我們的隱私何在?李教授的提問背後隱藏著很多可能。很多人都開始設想ETC的新應用。有了這種記錄,我們可以監視商業對手的行蹤,可以核查疑似出軌的配偶的行蹤。有了ETC,我們就可以知道一個人從哪裡來,到哪裡去。我們互相開玩笑:你多年堅持人工繳費,拒絕ETC,到底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一個人開著自己的車行駛在大地之上,自以為安全、隱蔽,其實他的軌跡被完全記錄在案。這種境況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有位四川的駕駛員開車超速,照片在微博上被曝光,引來網友狂熱的圍觀。圍觀的重點,當然不是超速,而是駕駛員的右手動作與一般駕駛員的姿勢不符這一幕如同趴在別人的床底下偷聽偷看,當然十分猥瑣,但還算得上是下流的人性使然,問題是,誰拍下了這張照片,誰又把照片傳到了網上?在這個沒有隱私的世界上,車上親熱一下要冒著被監控、被拍照的風險,想到這一點已經使人興味索然,如果掌管監控攝像頭的機構和人員可以任意洩露我們的隱私而無需承擔法律責任,這世界和《1984》裡的大洋國還有什麼區別?
大多數記錄我們行蹤的技術和設施,據說都是為了讓我們生活得更安全。重慶宣佈要花人民幣200億安裝50萬個攝影機其他城市大概也少不到哪裡去,計程車裡除了安裝GPS,還能攝影和錄音,公車和地鐵裡也不例外,不但飛機,現在火車也實行實名制每到春運的時候,為了打擊倒票行為,總有人呼籲實行實名制,但最後實名制沒有用於打擊倒票,甚至在7·23事故後統計乘客資訊時也沒派上用場,我不知道如此實名制目的何在。據說,為了實行火車實名制,鐵道部耗資巨大,這筆錢到底還是要由納稅人來承擔我看就算交學費,讓鐵道部給我們上了一課吧。
安全設施並不等於安全。倫敦的攝影機數量是歐洲城市中最多的,但並沒能阻止騷亂。數以百萬計的攝影機掌握在誰手上?它們記錄下我們的言行舉止,被用在何處?掌管攝像頭的人對這些記錄負有什麼樣的法律義務?這些問題無人回答。從四川駕駛員的遭遇看,有些公務人員有嚴重的窺視癖,但他們任意洩露公民隱私的行為卻不被追究攝影機到底是保障了我們的安全,還是讓我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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